
(梁新春律师接受第一时间记者采访)
在八年的律师执业过程中,尝过成功的喜悦,品过失败的
辛酸,但始终遵循着一条来自内心的法则,不应当允许任何人
从自己的错误行为中获得利益,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错误行为
付出相应的代价。
承办过的较有影响的主要案件:
1、国内首例海蜇蜇伤致死代理受害人家属索赔案
2、辽宁省首例“车辆贬值费”索赔案
3、118路公交车与货物列车相撞代理乘客索赔案
4、韩国孕妇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代理韩国孕妇索赔案
5、连环撞击致人死亡代理后车车主无过错免责案
6、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代理受害人索赔案
7、摩托车在高架桥禁行路发生交通事故代理受害人索赔案
8、无责意外交通事故代理受害人索赔案
9、摩托车与拖拉机发生交通事故代理同乘的第三人索赔案
10、帮忙拆房致两死一重伤代理帮工受害者免责案
11、工地临时工高处坠落致死代理受害人家属索赔案
申扬荣誉:
 
 
 
 
 
 
 
 
 
2007年3月24日、3月25日,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梁新春律
师受沈阳电视台《直播生活》栏目邀请,做客直播间解读物权法!
第1段
第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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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段
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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