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简介
“忠于法律,伸张正义,受人之托,诚守信誉”。走进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几代申扬律师矢志求索的执业理念,它贯穿了申扬所的整个发展历史,昭示了申扬律师在律师界的优良风范。
从新中国有律师的那一天,申扬律师就在东北工业重镇—沈阳诞生了。从改革开放恢复律师制度那一天起,申扬所又率先站到了中国律师发展史的起跑线上。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申扬所的律师走进了沈阳金杯汽车制造公司的办公大楼,从此,中国律师界开辟了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先河;一九八三年,在当时“谈辩色变”的情势下,申扬律师顶住压力组建律师辩护团,进驻法院,敢于仗义执言,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同样引起了律师界的震动;八十年代中期,申扬律师锐意改革、敢为天下先,首先在国资所尝试实行律师效益工资,为律师业的发展注入了一剂强烈的兴奋剂,这种激励机制将中国律师事业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或许,申扬所已记不清到底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多少优秀律师人才。但是,申扬所却清楚地记得,2000年的国资所改制给申扬所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潘公明主任带领下的新一届领导班子知难而进,锐意改革,大胆地提出了将公司管理制度引入律师所的管理之中。短短三年时间,申扬所由改制时的几十人发展成超过百人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申扬所迎来了发展的新纪元。
在沈阳,申扬所有的,别人不一定有。其他所有的,申扬所一定有。“而今迈步从头跃”这是申扬所获得司法部首批授予的“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时写下的豪言壮语,展现了申扬律师永远年轻,不断创新和进取的精神;在这里,记载着申扬所丰碑的还有: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法律服务文明窗口单位、全国行政系统先进单位、多年来的省、市级文明律师事务所、辽宁省AAA级诚信律师事务所等等荣誉称号,体现了申扬所在律师行业及本地区律师业务发展中起到的举足轻重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