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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动车转入登记须知
时间:2008-5-12 15:06:47    浏览
 

一、所需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提交车主《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填写《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所有人为单位的在申请表上机动车所有人签章栏中加盖公章,并填写代理人信息;

3、机动车档案;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6、经查验民警确认后的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拓印膜。

二、办事流程

1、多功能检测厅拓号、院内照像;

2、查验岗民警确认车辆;

3、办事大厅二楼填表,登记审核岗核查车辆资料,出具受理凭证;

4、办事大厅二楼选拍号牌岗确定牌号;

5、办事大厅二楼收款处交款,办理邮递;

6、发牌处核发、安装号牌,重型、中型货车及挂车喷涂放大号;

7、多功能检测厅照相。

三、办理时限: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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