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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补发机动车驾驶证须知
时间:2008-5-12 14:51:16    浏览
 

必备手续

1、填写完整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4、申请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一寸相片2张;

5、委托代理人办理补发驾驶证。代理人申请办理补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车管所应当记载代理人的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身份证明号码、住所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办理时限

符合补证规定的,受理申请,三个工作日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交补证手续——受理窗口审核——查询申请人累积记分情况,及是否有被注销、吊销、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受理申请——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有关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期间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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