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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动车驾驶证降低准驾车型须知
时间:2008-5-12 14:46:59    浏览
 

必备手续

1、填写完整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

4、达到规定年龄降低准驾车型的,还应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5、申请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一寸相片2张。

降低准驾车型的条件

(一)、达到规定年龄降低准驾车塑。

1、年龄达到60周岁的,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达到7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机动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

办理时限

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三个工作日换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交申请手续——受理窗口审核——查询申请人累积记分情况——受理申请——换发机动车驾驶证。

注:以上业务需本人到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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